根据云南省卫生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绩效评价的通知》精神及相关要求,石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了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组织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现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石林彝族自治县位于昆明市东南部,属昆明市所辖的远郊县。县城东部和南部与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泸西县、弥勒县接壤,北部与曲靖市陆良县相邻,西部和西北部与昆明市宜良县毗连。全县辖7镇1乡,91个村(居)委会,387个自然村,全县总面积1725平方千米。县城鹿阜镇距昆明78千米,县城海拔1679.8米,全县年未人口238865人。自2005年11月1日实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始终把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作为提高农民健康水平,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农村稳定的“民心工程”来抓。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的建立健全和进一步完善,有效地缓解了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二、 项目管理状况
1、人均运行成本费用。2007年,全县总人口为238865人,其中:农业人口数为203549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数为191810人。县委、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2007年县财政拿出20万元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经费,确保了我县新农合工作的顺利开展。
2、合作医疗机构覆盖率。应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村数为91个,已设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村数为91个,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机构覆盖率为100%,但是,因部分村卫生室由于条件暂不成熟,所以村级门诊减免补偿工作没有启动,绩效评价基础数据统计表1中村级门诊的相关数据无法填写。
3、制度建设情况及执行情况。要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用好
用活,发挥其应有的作用,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农民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为此,制定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就医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运行管理暂行办法》、《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财务管理制度》、《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审核监督制度》、《石林彝族自治县200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林彝族自治县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细则》。全县相关单位、部门、定点医疗机构及参合农民都能严格遵守和执行《办法》和《制度》,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顺利开展和基金安全运行提供了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组织管理情况。为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领导,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县委副书记和副县长任副主任,县政府办公室、财政局、卫生局、人事局等相关部门主要领导,各乡镇长为成员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二是成立了由副县长任主任,县监察局、县审计局等部门的主要领导任副主任,农牧、审计、财政等部门和参合农民代表3—5人组成的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三是成立了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由于县乡合管及经办机构编制和人员一直尚未落实,现有的24名工作人员都属于抽调人员。
全县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卫生室;县人民医院、昆明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石林天奇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中医医院;经县内二级综合医院按病种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经办机构审批同意的县外及县级以上非营利性公立医疗机构都属于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
合理确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具体的补偿病种、对象、标准和程序。2007年乡镇级、县级、市级、省级起付线分别为100元、200元、400元、600元,比2006年分别降低70元、100元、200元;报销比例分别为50%、40%、35%、30%,比2006年分别提高了10%、5%、5%、10%;住院补偿报销封顶线为5000元,比2006年提高了2000元。
5、资金管理情况。根据《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会计核算暂行办法》、《云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风险基金暂行办法》,严格按照补偿对象、标准、程序和比例进行现场减免补偿。县财政设立了合作医疗基金专户,实行专户管理,在资金运行中实行医院结算、县合管办审核、财政拨付、银行兑付、封闭运行,规范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严格审核农民缴费、参合患者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等情况,做到各种信息及时、准确、无误。无挪用、挤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现象发生。
6、信息化情况。县、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和定点医疗机构都建立了日常业务的计算机管理处理系统,建立了较完善的报表信息系统,认真做好参合信息、基金信息、补偿信息等管理工作,对相关报表信息进行统计分析,确保各种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及时性,并定期进行公开。
7、社会监督情况。为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与使用公开、透明,将农民参合情况、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报销等基金的使用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监督委员会定期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及时督促整改和完善。经县审计部门对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管理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审计,我县合作医疗基金运行做到了专款专用、规范操作、封闭运行,符合各项规定。
8、医疗服务管理情况。根据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药品价格,各定点医疗机构及时将医疗机构服务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及价格标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员就诊流程和减免报销规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减免报销的项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减免和住院补偿报销等情况进行公示。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每月抽查的定点医疗机构数达20%,每个医疗机构每月的病历数抽查达5%,门诊处方抽查数达1% 。
9、农民知晓率。为让广大农民群众真正了解合作医疗的意义,消除他们的顾虑,促进合作医疗工作的顺利开展。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板报、标语、宣传单、新闻专访等形式开展了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利用赶集、节假日等人员集中的机会印发《致农民朋友的一封信》5万份,发放宣传资料6万份,制作宣传栏和黑板报80期,刷写标语40条。通过广泛宣传,广大农民群众明白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是党和政府为减轻农民医疗费用负担,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而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此次共发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480份,收回480份,通过梳理,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知晓率达到了100% 。
10、以前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一是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显著的社会效益,使各级组织和干部充分认识到合作医疗试点的重要意义,认识到了合作医疗是当前解决“三农”问题,解决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是确保农民身体健康,致富奔小康的有力保证,进一步增强了为农民服务的意识。广大农民群众通过发生在身边的许多事例,真真切切地体会到了合作医疗的好处,关心、支持乡镇工作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二是减轻了农民经济负担,通过对住院病人医疗费用的补偿报销,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医疗费用负担,尤其是重病大病,作用十分明显。各定点医疗机构按照有关要求,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为患病的农民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收费,避免了农民群众因住院造成的医疗过度消费,减少了合作医疗基金的流失和浪费,全县农民住院平均费用比以前有明显下降;三是激活了农民医疗需求,全县医疗机构住院人数与以前相比有明显上升。农民群众逐步认识到了合作医疗的重要作用,对医疗需求越来越大,逐渐走出了“小病不治、大病硬抗”的认识误区,杜绝了“小病养成大病、大病造成死亡”现象的发生。
三、参合农民情况
1、参合率。由于领导到位、宣传及时、措施有力、方法得当,农民自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较高。2007年,全县农业人口数为203549人,参合人数为191810人,参合率达94% 。
2、参合人数变动比例。2006年参合人数为192728人,2007年参合人数为191810人,比2006年下降0.48% 。
3、尊重农民意愿情况。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发出的480份绩效评价调查问卷涉及全县8个乡镇,24个村(居)委会,480人,通过整理汇总,所调查的乡镇参合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都是自愿的,没有反映出强迫农民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强迫乡村干部、乡村医生为农民垫资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筹资款的现象。
四、资金筹集情况
1、县级财政补助资金到位比例及补助资金到位时间。2007年,全县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数为191810人,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规定,县级财政对应参合人员人均补助5元,应补助资金总额为95.91万元。截止 2007年4月13日,县级财政实际到位补助资金总额99.19万元,资金到位率达103.42% 。
2、筹资总额变动比例。2006年度人均筹资标准为30元,筹资总额为696.08万元(含利息),2007年,人均筹资标准为55元,筹资总额为1056.61万元(含利息),比2006年增51% 。
五、资金使用状况
1、住院补偿占筹资总额比例。2007年参合人员住院补偿资金总额为680.20万元,占筹资总额的64% 。
2、基金沉淀率。2007年当年资金结余额为325.83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31% 。
3、累计基金沉淀率。截止2007年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累计基金沉淀674042万元,占当年筹资总额的64%,
4、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减免人次比重。2007年总减免人数为93112人次,县乡及其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减免总人数为92513人次,占总减免人数的99% 。
5、住院费用变动比例。2006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总额为1472.11万元,2007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总额为2032.92万元,比2006年参合农民住院费用提高38% 。
6、风险基金已提取比例。2007年,全县筹资总额为总额为1056.61万元(含利息),已提取风险基金52.83万元,占筹资总额5% 。
六、群众受益情况
1、门诊就诊率。2007年,全县参合农民门诊就诊84311人次,占总参合人数的44% 。
2、住院率。2007年,全县参合农民住院总人次为8801人次,占总参合人数的4.6% 。
3、门诊治疗者受益率。2007年,全县参合农民门诊治疗总人次为84311人次,参合农民门诊减免人次为84311人次,占门诊治疗总人次100% 。
4、住院治疗者受益率。2007年,全县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总人次为8801人,参合农民住院治疗减免人次为8801人次,占参合农民住院治疗总人次的100% 。
5、实际门诊补偿比例。2007年,全县门诊费用总额为51.63万元,门诊费用减免金额为50.59万元,占门诊总费用的98% 。
6、实际住院补偿比例。2007年,全县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为2032.92万元,参合农民住院补偿金额为680.20万元,占参合农民住院总费用的33% 。
7、参合农民的满意率。根据此次绩效评价工作的需要,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共发出绩效评价调查问卷480份,收回480份,满意的有470份,占总调查数的98% 。
七、分析说明
1、项目管理状况中组织管理情况。县、乡合管办及经办机构编制和人员尚未落实,没有完成的主要原因是人事部们没有核定机构和人员编制。此项标准分为5分,扣分0.7分,实际分为4.3分。
2、农民参合情况中参合人数变动比例。2007年参合人数比2006年参合人数下降0.48%,与评价标准值下降 9.52 %。主要原因是2007年失地农民和农转非人员参合人数比2006年少。此项标准分为3分,扣分1.9分,实际分为1.1分。
3、资金筹集情况中筹资总额变动比例。2007年筹资总额比2006年提高了51%,超过了评价指标值21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2007年已成功列入了中央试点县的行列,人均筹资标准提高到了50元。此项标准分为3分,扣分2.1分,实际分为0.9分。
4、资金使用状况中住院补偿占筹资总额比例、基金沉淀率、累计基金沉淀率、减免人次比重、住院费用变动率这五项的分标准分为17分,扣分11.6分,实际分为5.4分。主要原因是住院补偿比例与绩效评价标准值相差6个百分点;基金沉淀率超出评价标准值16个百分点;累计基金沉淀率超出评价标准值19个百分点;减免人次比重超出评价标准值19个百分点;住院费用变动率超出评价标准指28个百分点。
5、群众受益情况中门诊就诊率的标准分为3.5分,扣分3.5分,实际分为0分。主要原因是门诊就诊率只达44%,低于绩效评价标准值56个百分点。
总之,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运行过程中,始终深入基础调查研究,科学制定方案,确保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健康运行和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响应。在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方案中,紧紧围绕有效缓解农民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工作目标,综合考虑了全县人口、地域和经济社会发展现状,着眼长远,立足于全局,全方位、高起点的构划了合作医疗试点方案。在合作医疗试点过程中,我们坚持了群众自愿、兼顾公平、广泛覆盖、解决基本医疗的原则,集中了民智,体现了对贫困人口和弱势人群的照顾,从而为顺利实施合作医疗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我县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绩效评价定格为良档次。
石林彝族自治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