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工作回顾

(2005年3月18日 11:02)

 

    1、认真做好党和国家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不断加大力度。
    石林县历来十分重视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宣传学习。为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学习理解《民族区域自治法》和《自治县条例》,将其内容作为1986年——1989年普法的重点内容,利用下乡、大会、小会宣讲,并起草了关于贯彻《云南省贯彻〈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若干规定(试行)》的几点意见和要求。1990年,积极协助县委县人大和县政府组织县直有关部门,开展对自治法执行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写出了《关于贯 彻民族区域自治法配套立法的报告》。1992年由民委及有关部门组建了《路南彝族自治条例》实施办法起草协调小组,主要课题是《路南彝族自治县人才培养、选拔和使用办法》及《路南彝族自治县地方、财政的管理和使用方法》。1993年12月30日——31日,召开了路南彝族自治县首届“民族工作会议”。这次会议对我县民族经济的发展,促进民族团结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1994抽调21人次参加由县人大主办的《自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宣传活动,先后到昆明市东风广场、路南县各乡镇,搞宣传咨询,用图片、层板、广播等形式积极宣传党的民族政策以及《自治法》颁布实施十周年路南县在各方面取得的巨大成果。1997年征订了《云南民族报》102份分发到全县10个乡镇90个办事处。与《路南报》共同主办了27期马克思民族观和民族政策、法律、法规知识专栏进行全面系统的宣传。2001年,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2002年是一周年纪念,民宗局利用2月28日“民族政策宣传日”进行了大力的宣传。从2001年起,每年的2月28日定为“民族政策宣传日”。2003年,在新当选的村支部(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培训班上作专题宣传教育,积极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民族理论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及常识的宣传教育活动。200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 县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利用赶集日,在县城双龙广场举行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二十周年文艺展演”。  在县城双龙广场文艺展演旁边设立民族知识、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等为内容的咨询服务台4个。县民宗局、县委宣传部、县人大民工委、县司法局各设1个,总计抽调人员20多人。发放宣传材料5000多份。同时在县城主城区悬挂8条横幅标语。召开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二十周年座谈会。多年来,每一次的宣传活动都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宣传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以群众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方式,向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把纪念活动办成了一次普及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民族知识的宣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民族工作,关心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良好氛围。
    2、大力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各项事业。
    每年,我局都深入少数民族地区,及时了解少数民族群众的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困难。做好每一年民族资金项目的申报和落实工作。1984年—2004年共争取省、市资金1046.9万元。这些资金分别使用于乡村公路、水电设施、民族教育、文艺科技、卫生、民族古籍、试验示范、种养植业等项目,这些资金的注入对石林县的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认真做好民族贸易政策的落实工作。确定民贸县后,我县的供销社、新华书店、商业公司等单位都享受民贸优惠政策。2004年  8月20日,昆明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赵殿桦等同志在石林县民宗局局长的培同下,以听取汇报、实地到民贸生产用品定点厂参观等多种形式,石林县在十五期间民族贸易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调研,认真听取石林县民宗局和享受民族贸易优惠政策的县供销社、县商业总公司、昆明市新华书店联锁有限公司石林分公司的汇报。认为石林县在经过各级、各单位(部门)、各有关单位的大力帮助、支持下,党的民族贸易优惠政策贯彻、执行比较好,民贸单位、企业得到了实惠。据统计,仅县供销社一年贷款返还利息就达80余万元,新华书店每年10万左右,商业总公司97年改制前也一直享受优惠政策。通过努力,石林毕氏民族服装服饰有限公司被国家民委确定为“十五”期间第二批少数民族特需用品定点生产企业。
    3、妥善处理各类影响民族团结的事件
  一是在干部群众中进行经常性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宣传教育,开展“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教育活动,发扬各民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以实际行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二是落实每年的县级民族机动金。其中每年列出专项经费2万元,专门用于民族团结、社会稳定方面的工作。三是由县政协牵头,积极与邻县召开联谊会,加强与邻县各级各部门干部和群众的联系与接触,增进了解、加深友谊、加强团结。四是坚持“团结、教育、疏导、化解”的方针,长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群众普遍关注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得到妥善处置,确保了全县社会稳定。
    4、民族文化的保护、挖掘和开发。
   长期以来,石林县民宗局在民族文化保护和挖掘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民族语言文字,文物古籍整理有了很大发展。1988年,滇川黔桂四省彝文古籍整理协作组第三次会议于6月15日至19日在贵州毕节地区召开。县民委参加了此次会议,并就几年来开展抢救彝文古籍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广泛的捜集、普查、造册。对分布情况进行了认真的统计。调查得知尚有168本古籍在民间,县民委通过购买、复制、请有关毕摩手抄等多种方式收集到古籍共66本。1989年,初步完成了《民族志》的编目结构和大事记的编写工作。1990年,本着“救书、救人、救科学”的宗旨,县民委做了“关于路南县少数民族古籍工作八。五规划(1991年——1995年)”,并作出石林县“八。五”民族古籍规划重点项目:《指路经》、《天、地、人的传说》、《脑斯古鸣》。1992年2月23日至27日,县民委协助省古籍办在路南召开了滇川黔桂四省区彝文古籍整理协作会议。1994年10日至14日,县民委参加了在贵州毕节地区大方县举行的滇川黔桂第六次彝文古籍协作出版工作会议。会上县民宗局通报了一年来民族文化调查研究的基本情况:
    1)8月上旬到曲靖对彝族的历史迁徒路线作了实地调查。
    2)9月19日,对撒尼亡人堂的沿革和搬迁仪式进行了详细的蹲点调查,并对整个搬迁过程作了录像。
    3)10月对撒尼彝文古籍和民族民间故事作了摸底调查。
    4)聘请彝族撒尼毕摩帮助文史研究室整理翻译《密枝经典》(《密枝仪式歌译疏》)。
    1995年,以密枝节为主要内容进行调查研究。划片调查了全县的彝族村寨,对较有特色的村寨进行了蹲点后转入室内整理工作,此外还到邱北撒尼族居住的村寨进行详细调查。1995年6月,完成了《撒尼密枝仪式歌》的初稿工作。并经中宣部批准,列入省民族出版社九五年出版工作计划。1996年,完了《诗歌的撒尼人生》系列丛书之一《密枝仪式歌译疏》的出版工作,并于县庆前正式发行。为石林县四十周年县庆献上一份厚礼。1997年,收集《诗歌的撒尼人生》系列丛书之二《祭祖仪式歌译疏》所需的各种原始资料,并在年底整理出初稿。参与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彝族方言词典》的编写工作。从1997年11月至1998年11月,文史研究室同志与县档案局同志一道深入农村寻访收集民间收藏的老彝文书籍。此次活动历时一年时间,走访了路南(石林),泸西、宜良、弥勒四县近二十个村寨。收集到的老彝文书籍有《指路经》、《占卜书》、《二十四节气的推算》、《舅家书》、《自家书》、《能人》、《一年十二个月的大小推算法》、《祭祀书》等。这些书无论从收藏或研究方面都具有极高的价值。1999年,《诗歌的撒尼人生》系列丛书之一《路南密枝仪式歌译疏》荣获昆明市1997年——1998年度昆明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三等奖。2000年初,《彝族撒尼祭祀词译疏》正式出版。9月获昆明市1998——1999年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积极参与民族文化体育交流。1987年9月至10月,参加了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彝族服饰展览”,并携带了路南彝族服饰参加,后又在四川、贵州等省作巡回展出。1988年下半年参加了分别于楚雄与昆明两地的“中国彝族服饰展览”。1990年,与县文化宫联合创办了石林县唯一的“石林文化周刊”,这对自治县文化建设的发展,发扬各民族传统优秀文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1993年,为继承和宏扬民族文化,组织撒尼民间艺人先后为省民委组织的民族经济考察团、省民委在弥勒举行的“彝族十月太阳历”研究成果报告、《张冲传》首发式大会、路南县民族工作会议上进行了演出。按时组织选拔好运动员,组团参加了市五届民族运动会比赛,并取得了优越的成绩。1994年12月9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召开第二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会,民委被评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受到表彰。1995年,参与《石林风情录》及国家“八五”重点工程《中国少数民族大辞典。昆明卷》的辞条收集工作。1998年,9月22日——25日,县民宗局协同省民委组织了在石林召开的邓小平理论与云南民族工作暨云南省民族理论学会第九次学术研讨会。1999年,参加了由国家民委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在北京举办的“全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名优产品博览会”。12月16——17日,参与县委县政府组织的“中国首届密枝节”民俗活动,民宗局组织了由88人组成的大型民间艺人表演节目。2000年7月国家民委和云南省政府在昆明共同举办了中国民族服饰博览展销会,全面展示56个民族服饰文化。为配合这一行动民宗局按上级要求完成了18套的征集任务,其中撒尼支系10套,黑彝支系4套,阿细支系4套。2000年4月,第三届国际彝学研讨会在石林县召开,有国内外学者近200人参加,2004年,“阿诗玛”国际学术研讨会在我县召开,把“阿诗玛文化”研究推向了一个新的高潮。2004年12月26、27日,省民委主任格桑顿珠、市民委主任马洪苍等一行10人,在代理县长李忠德、副县长潘华光、县民宗局局长毕玉昌的培同下,检查、指导石林县民族工作。检查组到维则乡阿着底民族团结示范村实地考察,受到当地群众的热烈欢迎。检查组欣赏了具有浓郁彝族特色的文艺表演后,还参观了该村农家乐建设情况,认真听取开展民族团结和农家乐建设、发展情况。省市民委领导听了情况汇报后,认为石林县民族工作卓有成效,民族团结,社会稳定。同时还对今后民族工作提出了很好建议和意见,并一如既往地帮助、支持石林县民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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