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项目

石林县档案局 (2007年8月7日 10:16)

 

▲提供档案查阅服务。石林县档案馆保存着自1889年至2006年形成的由县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移交的3万余卷(件)档案。县档案馆依据《档案法》、《云南省档案条例》向社会公众提供查阅服务。查阅者只须向工作人员出俱有效证件,如介绍信、身份证、工作等,就可查阅所需档案。
 
▲提供现行公开文件查阅服务。为方便社会公众查阅和了解现行公开性文件,县委、县政府于2003年12月在县档案馆成立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现行公开文件查阅中心”,目前已接收51个单位的1349份公开性文件,并对社会开放。
 
▲提供爱国主义教育服务。1993年8月石林县档案馆成立了展览室,2004年12月被县委、县政府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展览室充分利用馆藏档案资料,通过文字、图片和实物等形式,展示我县政治、经济和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历史和取得的辉煌成就。展览室成立以来,先后接待县内外参观者达25000余人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
 
▲档案资料寄存服务。石林县档案馆是全县档案资料的寄存中心,公民或社会团体只要缴纳规定的寄存费,就可以向县档案馆寄存不属于档案法律法规规定移交范围内的档案、资料、实物等。如:家普、家史、证件、个人出版影像、声像、书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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