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15日,在喜庆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之际,我县“平安石林”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正式投入使用。县城新建的51个监控探头与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监控中心联网,同石林风景区、金融系统、公共娱乐场所、单位、社区原有的261个监控探头、135个技防固定目标报警系统互为补充,至此全县已开通使用的视频监控探头已达312个,我县利用现代科技手段构建“平安石林”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工作又跃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平安石林”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昆明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第64号市长令),成立了“平安石林”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领导小组,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李忠德同志亲自担任组长,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兴国和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常务副县长段增华同志任副组长,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电信局、县建设局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抽调技术工程人员,从今年年初开始,在认真调研,考察学习其他县(市)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我县实际,进行项目规划设计,于8月1日正式启动“平安石林”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采取电信建设、政府租用、公安管理使用的办法,由电信公司投资340余万元,县公安局出资30万元,县财政出年租费45万元,在县城交通要道、治安复杂地段、公共活动场所和重点单位建设第一期共51个视频监控探头,在县公安局新建视频监控中心,将城市报警监控系统与110指挥中心联网,24小时监控县城社会治安动态。
在工程建设中,县委书记柳文炜、县长李忠德、县委副书记裴演兵等领导多次听取工作汇报,帮助解决了一些困难和问题,县委政法委书记李兴国、常务副县长段增华亲自踏勘选点,指导和协调各项建设工作。在市公安局科技处和县直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县电信局及县公安局全体工程人员的共同努力下,经过2个多月的紧张施工,于2007年10月10日完成了第一期工程视频监控探头和监控中心的安装调试工作。
在10月15日举行的“石林县‘平安石林’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工程初验暨启用仪式”上,县委书记柳文炜亲临现场祝贺,并指出在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喜庆日子里,我县今天正式开通启用“平安石林”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是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和各部门有力配合的成果,对促进全县社会和谐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该系统的建设是适应时代的需要,是平安创建的重要内容,是科技强警的有力措施,是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的客观需要,是人民群众和谐、家庭安康的需要,系统投入使用后有利于推进“平安石林”建设的实施,有利于推进与石林风景区相匹配的城市建设,有利于用科技手段打击和防范各类违法犯罪,有利于人民群众在平安的环境里工作、生活。电信和公安部门要加强监控系统的维护、保养和值班、监控力度,充分发挥监控系统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创建文明城市和卫生县城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主动参与社会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监控系统的效能,为全县社会和谐和经济有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长李兴国要求在城市报警监控系统启用后,为使视频监控资源真正得到有效利用,电信部门要建立健全系统的维护保养机制,使系统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县公安局要积极组织培训,迅速提高110指挥中心全体工作人员的素质,熟练掌握应用系统的技能,最大限度地发挥监控系统在预防犯罪中的威慑作用,在侦查破案中锁定目标、固定证据、发现抓捕现行的作用,全面提升公安机关在打击、防范违法犯罪和加强城市管理中的积极作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城市报警与监控系统建设不仅是提升公安服务水平和战斗力的重要手段,同时,也是利用现代化手段加强城市管理和社会控制力的重要举措,必将对我县创建“省级平安县”,促进全县社会稳定和谐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创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