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成立见义勇为协会 褒奖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2007年11月22日 14:34)

 

  为传承和弘扬“见义勇为光荣,见义不为可耻”的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社会正气,推动全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活动深入开展,10月31日,我县召开见义勇为协会成立暨见义勇为先进分子表彰大会。县委、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分管或联系政法工作的领导、县直单位领导、乡镇分管政法综治工作的领导和派出所长、综治干事、政法各部门中层以上干部以及受表彰对象参加了大会。会议由县委常委、副县长毕春华同志主持。
  会上,县民政局领导宣读了关于同意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协会”的批复;县委副书记裴演兵同志宣布“石林彝族自治县见义勇为协会”成立,并向该协会授牌;会议通报和表彰了向县见义勇为协会捐款的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和王永祥等单位和个人;命名表彰了赵国军、徐忠春等12名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面临危难的紧要关头挺身而出、舍己救人、与违法犯罪分子斗智斗勇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县见义勇为协会会长李兴国同志代表县见义勇为协会向关心支持我县见义勇为事业的各级各部门和社会各界人士表示忠心的感谢。李书记表示,县见义勇为协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县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公民工作进入了一个新的、规范的阶段。协会将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协会《章程》,充分发挥作用,把我县的见义勇为事业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为构建石林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不懈努力。
  县委副书记裴演兵同志在讲话中指出,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见义勇为事业的发展,全县各级各部门一是要充分认识见义勇为事业的重要意义,激发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积极性;二是要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在全社会形成一个关心见义勇为、支持见义勇为、参与见义勇为的良好社会风气;三是要充分发挥见义勇为协会的作用,在搞好表彰奖励的同时,要关心见义勇为人员,认真负责地做好对见义勇为人员的救助、康复、抚恤等工作,使见义勇为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的保障。
  县委常委、副县长毕春华同志作了会议小结,对见义勇为工作提出了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要广泛宣传,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二是要真诚关爱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三是要以饱满的热情支持见义勇为事业;四是要广泛关注、及时推荐表彰见义勇为先进分子;五是要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大力推进平安创建工作。(创安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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