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关于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的公告
我单位因业务工作需要,经院领导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编外)14名,具体方法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报名,德、智、体全面考核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应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全日制教育的应届、往届大学医学类毕业生。
三、招聘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基础理论扎实,学习成绩优良,具备拟招聘所需的岗位需要的条件。
(二)身体健康,年龄要求在23至28周岁,女性身高在156厘米以上,男性在160厘米以上。
四、招聘计划和岗位
拟招聘人员14名,麻醉科一名,大学本科学历,所学麻醉专业;外二科二名,大学本科学历,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儿科一名,大学本科学历西医临床医学专业;内科四名,大学本科学历,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急诊科一名,大学本科学历,西医临床医学专业;检验科一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检验专业;放射科(含CT)二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影像专业;功能科(B超室)二名,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影像学专业。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08年9月19日至10月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2、报名地点:云南省昆明市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鹿阜镇环城西路39号)门诊部四楼院办公室,报名咨询电话:0871—7796502.
3、报名人员报名时须持《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交有关人员审核。
六、工资待遇
招聘后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间发放300.00元的生活补助费,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我院在编职工的同等学历的工资标准发放。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医院
二○○八年九月十九日